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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六举措”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勇争先”

2022-06-21 09:41  来源:文山州双拥办  【字体:     打印

“谋”——统一思想,高位谋划。为扎实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迅速成立砚山县烈士陵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谋划工作开展,围绕目标任务、方式内容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确保修整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是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及时召开砚山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研究制定《砚山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流程、职责分工等,并及时将方案下发至各乡(镇);二是研究制定整修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有序的推进各项目的实施。

“查”——深入调查,全面覆盖。为避免烈士登记上册错漏发生,迅速成立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佳云为组长,副局长蒋尼伟、陆云为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采取以村为基础单位普查上报散葬烈士墓,并与查阅档案资料相结合,确保不遗漏一冢烈士墓,有力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先后两次深入各乡(镇)村寨与烈士家属核实烈士的相关信息、商讨碑文内容、迁建时间、方式及就地修缮等内容,开展为期14天的调查核实工作,逐步核实每一冢烈士墓的基本信息和整修方案,共计核实散葬烈士墓84冢,确保修缮底数精准,不错不漏。

“迁”——实地查看,应迁尽迁。实地查看每一冢烈士墓地情况,按照就近原则,宣传国家的褒扬政策,动员烈士亲属将烈士墓迁建到烈士陵园集中管理维护,在征得烈士亲人同意基础上,与烈士亲属签订迁建烈士墓协议,及时研究制定迁建烈士墓的计划,拟制碑文并与家属沟通核对确认,精准确立每冢烈士墓的迁建或修缮方案。签订散葬烈士墓迁建协议32份,确保散葬烈士墓迁建应迁尽迁,得到有效管理和保护,烈士迁建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修”——有效管护,就地修缮。对不同意迁建的散葬烈士墓,与家属签订托管协议书,达成管护协议。一是与各烈士亲属签订管护协议。统筹现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力量,在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散葬烈士墓设立管护点,为不同意迁建的散葬烈士墓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识,明确保护责任。对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管护权责进行明确,确保每一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管护责任可督可查;二是对散葬烈士墓破损程度等具体情况不同,个案拟制修整方案,并与烈士亲属签订修缮协议,按照烈士亲属的需求维修烈士墓,确保方案准确可行。签订修缮协议和托管协议共计52份。

“宣”——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加强宣传发动。广泛运用新闻媒体、微信、网络平台等媒体的宣传发动作用,开展县级以上宣传活动4次,在县级以上媒体发布相关新闻稿件10余件,在州以上新闻媒体发布新闻稿件2件,在国家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稿件3件,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提升服务水平,扩展爱国主义教育平台。组织“认亲祭扫”和“代亲祭扫”活动,结对认亲40组,组织认亲烈士祭扫活动场次20余场次。将“代亲祭扫”服务写入《村规民约》启动仪式,建立烈士纪念设施常态化管理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共接待缅怀纪念1152人次,其社会各界1029人次,烈属123人次,有1959个单位群体,通过网上祭扫平台纪念缅怀烈士8150人次。三是加强氛围营造。开展散葬烈士墓集中迁建入园仪式,并组织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党政军警社会各界等全程直播收看。以“弘扬烈士精神”为主题,以创建双拥模范县为为契机,投入6万余元,以在收复老山战役中牺牲的林杰烈士母亲蔡培华为原型,拍摄制做微电影《妈妈》在全社会形成了纪念英烈、崇尚英烈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烈士寻亲工作,通过英烈网、电话、微信、信函等方式帮助无亲烈士寻找亲人,累计为14位烈士找到亲人,受到烈士亲属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督”——自查自纠,联合监督。一是对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整治,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整治台账加强部门监管,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精细拟制问题整改方案,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三是建立优抚资金监管机制,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按规定对修缮资金运行、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监察、审计部门履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相关程序做好修整项目招投标工作,向纪检监察组备案,与财政对接,确保每一项项目资金及时有效拨付,有迹可查,合理使用,合规使用。

今年以来,全县已完成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保护迁入散葬烈士墓32冢,就地修缮保护52冢烈士墓。163冢烈士墓覆绿工程,公共卫生间房顶防水建设,墙面修整、内部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和新建管理用房建设,砚山烈士陵园烈士墓台挡土墙、围墙和陵园后大门建设,烈士陵园墓区人行梯步建设和焚烧池修建,纪念碑基座提升改造,烈士陵园监控设备安装,以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和实干精神超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整修任务。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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