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0003200101000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归集业务工作
中心始终坚持以归集扩面工作为重点,坚持“循序渐进、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方式,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并通过不定期深入社区、乡镇、企业等基层召开座谈会宣传政策,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的社会认知度,使公积金政策惠及广大职工。2018年1-12月,全州共有2959个单位12.82万人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财政供养84580人,差额拨款7948人,自收自支1192人,企业34458人。全州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2.77亿元,同比增长10.48%,进一步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2)提取业务工作
严格按照《文山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等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资料加大审查力度,通过与相关部门进行协查,辨别发票和商品房购销合同的真伪,遏制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2018年1-12月,为112636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29亿元,同比增长15.80%。
(3)贷款业务工作
一是结合资金存量、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的实际,年初制订全州信贷计划,将信贷指标按月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并严格执行,努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简化贷款审批流程。落实“放管服”相关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授权管理,贷款由管理部独立审批,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优化业务流程,贷款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以内。2018年1-12月,为6722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77亿元,其中:异地贷款6笔205万元;共签约准入按揭楼盘18个,按揭贷款1450笔4081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事业编制6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9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2883.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3.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08.24万元,增长11.9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261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0.81万元,占总支出的60.52%;项目支出1031.05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898.14万元,使用上年结余支出132.91万元),占总支出的39.48%。2018年度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98.71万元,增长18.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0.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5.44万元,增长49.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为保障中心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1.05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898.14万元,使用上年结余支出132.9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6.73万元,下降10.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心编外人员的费用调整到人员经费支出,使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诉讼及法律顾问费5.47万元;税金及附加4.67万元;物业管理费29.1万元;专用通讯网租赁费71.48万元;12329坐席服务费65万元;系统维护费48.25万元;不动产抵押登记费49.81万元;审计费10万元;残疾人保障金12.98万元;装修及监理费2.16万元;系统建设费183.41万元;业务外包服务费16.23万元;短信服务费9.07万元;八县(市)管理部业务费用43.57万元;培训费25.92万元;工作服购置费61.5万元;劳务外包服务费8.41万元;三级等保项目246.37万元;廉政风险防控经费2.26万元;马关县管理部设备购置0.15万元;双贯标工作经费3万元;中心业务用房办证费0.5万元;2016年系统建设项目尾款127万元;金蝶系统升级费用2.6万元;保密系统费用0.44万元;丘北县管理部业务用房办证费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1.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增加398.71万元,增长18.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5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支付补发基本工资及艰地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4.城乡社区支出89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5%,主要用于业务发展所需项目建设费用。
5.住房保障支出153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及中心日常公用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5万元,支出决算为34.95万元,完成预算的84.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12万元,完成预算的8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的27.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心加强内部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使“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67万元,下降16.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38万元,下降11.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9万元,下降7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心不断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日常管理,控制车辆运行成本,节约车辆运行费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使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4.12万元,占97.63%;公务接待费支出0.83万元,占2.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1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中心开展公积金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人次27人。主要用于中心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心不属于行政单位,也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运行经费不在此指标统计。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心资产总额 5977.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8.96万元,固定资产3876.68万元,在建工程373.35万元,无形资产90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4.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8.0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中心2018年度项目预算支出1346.17万元,实际支出898.14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实施主体明确,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任务清晰、责任到位;项目按工作计划和实施要求按时、按质和按量完成;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有序,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专款专用;项目设置合理,项目绩效指标符合部门履职目标,社会效益显著。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不断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本着厉行节约、务实从紧的原则,严控支出,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预算编制和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生产的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认真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故决算公开报表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不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6000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