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公开
文残函〔2022〕39号
向文等18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立文山州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中心的建议》(第242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认为提得很好,反映了我州社会爱心人士对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就各位代表在建议中的具体建议,从政策和落实两个方面作以下答复:
一、关于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创建的相关政策
(一)《云南省省级残疾人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条规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要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市场导向、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主线,以完善创业服务为重点,在全省培育扶持一批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孵化基地,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创业服务。”
(二)《云南省省级残疾人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十一条规定:省残联安排专项经费,对被认定并授牌的省级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10万元的补助,连续扶持不超过3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房租减免以及孵化基地管理运行经费。
近年来,我州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残疾人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工作,2018年以来,共创建了2个省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即:文山市万山红遍文化传媒责任公司和丘北县谛谊商贸有限公司。
二、关于本建议各位代表提出具体建议的落实情况
各位代表建议:“需500-1000平方米的线下培训、会议、路演场地,请求帮助协调解决政府性闲置资产、房屋,最好是一楼或有无障碍设施的空间”作为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中心的基本硬件需求这一问题。由于州残联现目前没有闲置场地,加之州残联属于群团组织,没有资产管理权限,州残联难以落实解决。建议各位代表按照相关程序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办理。
文山州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