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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文财函〔2021〕40号
朱昌海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广那高速公路广南县城连接线工程建设资金的建议》(第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1〕71号),广那高速公路广南县城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属于县级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由于我州自身财力极为有限,80%以上依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在有限的财力下,“三保”支出后对全州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投入严重不足。为此,对广那高速公路县城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请广南县交通部门按照相关程序,逐级向上申报争取解决。同时,州级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项目部门做好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文山州财政局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经济建设科陈雁,1388751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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