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反映“更改姓名问题”的回复 李丰:您好! 您给书记州长信箱的来信阅悉,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凡18岁以下未成年人将乳名改为学姓,应由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学籍证明,经责任区民警核实填写《项目变更、更正呈批表》,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批后,提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方可予以变更更正;18岁以上成年人姓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是干部职工的,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的证明,经责任区民警审查认定理由正当的,填写《项目变更、更正呈批表》经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批后,提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方可予以变更。 感谢您对丘北县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丘北县公安局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 回复日期:2010-04-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