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反映“文山县卫生系统绩效工资执行问题”的回复 刘丽:您好! 您给书记州长信箱的来信阅悉,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根据国家、省、州的安排布置,文山县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已于2009年9月兑现;其他事业单位(含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时间,国家虽已明确(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从2009年10月起实施、其他事业单位从2010年1月起实施),但国家和省都还没有具体的政策,因此全省都尚未开展此项工作。在省、州没有正式布置开展此项工作前,不能单独自行组织实施。待国家和省有具体政策,且省州有安排布置的情况下,文山县将会不折不扣地按上级的政策规定和时间要求执行。 感谢您对文山县卫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山县人事局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
【 回复日期:2010-04-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