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反映“丘北县人事档案管理收费和扶费捐款问题”的回复 教师:你好! 你给书记州长信箱的来信阅悉,现就你所反映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一、关于“教师人事档案管理费人均每年收取60元、2003年以后工作的人均每年收取180元”的问题 2002年以来,随着国家进一步深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聘用合同制的推广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由聘用合同制管理取代了传统的身份管理模式,结束了我国事业单位用人终身制的历史。为切实做好人事代理工作,我县人才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以人事档案管理为核心的人事管理服务,保障了流动人才的合法社会权益,同时也节约用人单位的管理成本,满足市场主体的各种社会利益需求。 实施人事代理工作后,人事档案工作需增加大量的人力、财力,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保障相对人的权利,2004年5月,丘北县按照《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文发〔2004〕19号)、《文山州人事局、文山州教育局关于对全州中小学教职工及档案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通知》(文人〔2004〕288号)、《文山州中小学教职工及档案实行人事代理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云人〔2006〕26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县事业单位内推行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即:对2003年7月前参加工作的全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实施了单纯的人事档案代理业务,并按照人调发〔1990〕5号文件规定的5元/人、月的收费标准,每人每年收取60元的档案管理费;对全县2003年7月后各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实施了人事关系与档案代理业务,并根据人调发〔1990〕5号文件规定的15元/人、月的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年180元的委托保存人事关系与档案服务费。 二、关于“教师每年按“5321”上交(中学高级教师交500元,中学一级教师交300元,中学二级教师交200,中学三级教师交100元,小学按相应级别上交)扶贫费”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2003年至2005年,全州开展了以“建设小水窖、沼气池,改造茅草房”为主要内容的扶贫三项工程建设大会战。在大会战期间,根据《文山州扶贫三项工程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关于“国家专项资金补助一点,挂钩扶贫单位和干部职工捐献一点,社会各界捐赠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资金筹措方案,丘北县加大宣传力度,并向社会各界发出了书面倡议,广泛动员全县干部职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捐款捐物支持扶贫三项工程建设大会战。通过倡议,三个战役共收到社会各界自愿捐款(捐物折资)443.6万元,已全部用于扶贫三项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及资金使用情况已采用简报、文件、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扶贫三项工程建设大会战实施结束后,此项捐款活动已停止。 丘北县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回复日期:2009-11-25 】 |